此次调查核实中,工作组来到龙马潭区的长江边,实地调查、核实长江干流泸州段的堤防、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用地等情况。
自然资源部长江干流确权登记项目组成员张浩然接受采访,并就长江干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如何划定等问题做了介绍。
张浩然表示,依据自然资源部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》的规定,长江作为自然资源水流类登记单元,主要是以长江干流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,结合堤防、水域岸线来划定。在具体划定的操作过程中,综合考虑长江干流水生态空间的内涵,以及水资源的集中连片完整性的原则,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合法审批的建筑用地以及基本农田等,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调整,最终形成长江干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范围。
关于划定登记单元范围后,主要开展的调查工作情况,张浩然也进行了介绍,划定登记单元范围后,在长江干流登记单元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现状调查、权属调查以及公共管制调查三类调查工作。分别查清不同自然资源类型的边界及其数量、质量信息;划清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、全民所有,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以及不同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边界;同时关联生态保护红线、基本农田等公共管制要求,然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调查成果进行核实确认,最终形成长江干流地籍调查的成果。
长江干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,将明确长江干流登记单元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、质量、种类、分布等自然状况及权属状况,推动建立归属清晰、权责明确、保护严格、流转顺畅、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,解决水生态空间范围内自然资源所有权边界模糊,水资源保护难、监管难等问题,对加强长江水生态空间保护、促进水资源科学合理利用、保障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